深圳市关于核验报考202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相关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9 15:35:11
深圳市医师协会文件深医协(2021)35号
关于核验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相关证明的通知
深圳考点报考考生: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关于核验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相关证明的通知》粤医考办(2021)40号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医师协会将于2021年8月9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收取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前往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进行校验;
二、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提交日起后续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助理医师执业期满两年/五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到报名考点。
在规定实践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无论缴赛与否均不得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请各考生准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
校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市科技大厦西门一楼服务窗口5号窗口办理。
深圳市医师协会咨询电话:0755-82125476,0755-25870983。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