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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10:56:5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南海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详情如下:

 

 

  南海区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根据原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通知,接省医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函〔2023〕32号)的安排,现将我区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被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录取试用并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南海区报名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各机构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4年度拟在南海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流程如下:

  (一)单位统一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并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连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复印件一份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上报省医考办后,将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填写要求:

  1、备案表每页必须注明页码及在“医疗机构名称(盖章)”位置处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上的一致),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内容后再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2、“试用时间”统一填写:起始时间2023.7.1,终止时间2024.8.31。

  (二)考生个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扫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备案信息填报。请确保相关信息与工作单位填写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致。

 

  四、注意事项:

  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的提交与线上备案信息填报两项均须完成才视为完成考试报名备案工作;

  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可由单位派一人提交,不得通过快递邮寄同城跑腿等方式提交。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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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

  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刘小姐、彭先生联系电话:86328300,办公室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长堤路二号2号楼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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