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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通知

东莞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备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11-08 14:40:29

  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东莞考点备考注意事项,原文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考区统一部署,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2、13日举行,考场设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举行。为做好考试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就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在考前一周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个人账号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2.nmec.org.cn/wangbao/nme/sp/login.html)。

 

  二、考试地点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地址:东莞市学院路287号)

 

  三、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考前应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我市疫情规定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疾控”公众号每日最新提醒)发布的《风险区域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准备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次入场前均需要)。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考前7天内有非常态化防控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需持我市考前至少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乳胶手套。不得进入非考试区域,避免人员近距离交谈、接触和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2.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经我市疾控人员判断为隔离观察对象者;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

  4.粤康码红码、黄码人员;

  5.入场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

  (五)体温超过37.3℃的考生带领到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用水银体温计重复测量2次腋下体温后,体温仍超过37.3℃的,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经疾控人员和考务办公室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六)因瞒报、虚报健康情况及行程,未执行省、市、区通告防控措施等行为,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考场在开考前50分钟才开放进场,考生应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扫描“粤健通”码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交信息后“粤健通”码界面会显示粤康码信息和行程卡信息,由检疫人员检查并测温。身份证过期、核酸结果超期、粤康码异常者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考场封闭。

  2.考生的车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们尽量拼车或滴滴前来。车辆须找合适的位置停放,禁止在考场门口乱停乱靠堵塞交通,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

  3.学校不开放饭堂,考生外出后,每次入场均需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考生要注意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减少交谈,避免人员聚集。

  4.考生应熟悉防疫要求、注意事项、考生须知、考场平面图(见附件),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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