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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保障医师执业安全方力度加大

发布时间:2022-03-02 14:36:50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为《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保障医师执业安全方力度加大

  多年以来,医师执业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层面一个顽症痼疾,尽管国家采取了很多举措,包括印发通告、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医闹入刑等,要求公检法司有关部门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和惩处后,情况有了很大好转,但依然没有根本上改观。因此在修法过程中,呼吁加大医师执业安全保障声音比较强烈。基于此,《医师法》做出了很多安排。该法指出,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三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爱护医师,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第五条)

  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第五十三条要求,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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