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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师法》更加强调保障医师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3-02 14:34:17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为《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更加强调保障医师合法权益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名称由《执业医师法》变为《医师法》,去掉了“执业”两个字。顾名思义,“执业医师法”突出强调的是医师执业行为的规制,而去掉“执业”两个字改为“医师法”,不但强调医师执业行为要规范,而且更强调医师合法权益也要保护。这一立法安排也与《教师法》、《护士条例》相一致。

  二是《医师法》开篇“立法宗旨”第一句即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既体现出国家对医师权益的重视和保护的国家意志,也体现了立法宗旨和法治精神,同时明确“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可以激励医师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是增加“保障措施”专章,细化了保障条款,从薪酬待遇、队伍建设、执业环境治理、职业防护、特殊岗位及边远地区工作津贴等保障措施、行业自律等方面对医师权益保障作出规定。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在医患关系营造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法规定新闻媒体报道医疗卫生事件应当做到真实、客观、公正等。这种规定能够促进医患互信、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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