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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通知

大连市甘井子区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30 10:25:46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拟参加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备案工作的通知,备案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通知详情如下:

 

  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通知中具体要求,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为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现进行考生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目前已在或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在辖区各医疗机构中试用人员(强调:2027年需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无需备案)。

 

  二、备案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备案地点:甘井子区明珠广场5号(甘井子区政府行政会议中心二楼215房间)。

 

  四、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后返回);

  2、毕业证书原件(审查后返回);

  3、《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机构负责人签字。

 

  五、备案须知: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备案工作,不得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比如:考生并没有在本机构试用或试用期岗位类别与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不符等。区卫健局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本项工作的执行情况,通过不定期抽查或通过考勤、工资证明和保险证明等材料以确定试用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卫健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望各医疗机构和考生周知!

  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86319137

 

甘井子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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